close

『艾琳』是如何享受生活呢!?

『艾琳』是一個很有幹勁的人,只要能賺錢的『艾琳』都會去嘗試看看,

但除了偷賭盜竊外,有好的投資『艾琳』都會去試試看,

但前提是講求謹慎小心,所以『艾琳』才能一邊賺錢一邊享受『艾琳』的生活,

如同『艾琳』的介紹一樣

賺錢是『艾琳』的分享是『艾琳』的愛好
教學是『艾琳』的樂趣
家人朋友是『艾琳』的生活

當然讓『艾琳』賺錢的動力在於『艾琳』的家人,

『艾琳』也是一邊上班一邊做iVIP的,為了讓『艾琳』的家人可以有更好的生活外,

也要有一定的生活水平,『艾琳』這樣的兼職工作讓『艾琳』更沒有有壓力,

又能賺到錢,只需要用『艾琳』每天一點點的時間,一點一點的累積,就能讓您有回饋喔!!

您一定心想哪有這樣好的事啊!!當然要有付出才有回報啊!!不過倒是真有這樣好的事呢!!

為什麼『艾琳』會這麼說呢?原因又是何在?要怎麼樣才能自己當自己的老闆呢?

給上班族的話:

您是否滿意自己每個月不管付出多少都只能領取那麼一丁點的薪水呢?

您又是否滿意自己目前工作的環境和一起打拼的同事們呢?

您目前的工作是否就是您夢寐以求的好工作呢?

給親愛的家庭主婦們:

您們的老公是否在經濟上能夠提供您非常好的花費額度?

您是否可以每一次逛街時都不用考慮到家中的小孩而大肆揮霍呢?

那您又是否想要為自己多存一些私房錢呢?

相信各位的答案一定都會對自己目前的處境和收入都感到不滿意而希望能夠賺多一些錢吧!?

那麼『艾琳』在這裡就介紹給各位一個賺錢的好方法!

而這個方法就是成為iVIP

什麼是iVIP呢? 

  所謂的iVIP,簡單的說就是自己當自己的老闆了!

  iVIP不聽命於任何人,因為iVIP自己本身就是老闆,所以他只為自己工作。

  同時iVIP也擁有自己召募而來的下線為他工作!

  而這些下線們包含『通路王』

  透過通路王的努力,iVIP可以從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為回饋!


相信很多人都有興趣為自己多賺一些錢吧!只要每天抽出2-3個小時的時間,

一兩個月下來您就會有很不錯的成果了!

而這一份事業的優點就是,隨著時間的增加,

我們賺取的佣金也會不斷的增加!再來『艾琳』們不用為廠商煩惱囤貨、交易和買賣的問題!

我們最主要的工作只是透過網路和每天2-3個小時的時間為廠商們打廣告而已!

只要交易完成我們就能從中分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了!


『艾琳』先列出部分目前有在合作的廠商:
 
統一購物便  台灣大寬頻(益利資通)  Shopping99  博客來書店  日本怪獸  易租網  四方通行  Hola和樂家(居家百貨)  優仕網  可樂通販數位(casino168)  葡萄王生技    美國TIME時代雜誌  好神科技(線上祈福)    
這只是一部份有在合作的廠商喔,相信當中肯定有很多是各位所熟悉的吧!

只要點選任何一個廣告就可以直接進入該廠商的商品宣傳網頁了!

不過在這裡先跟各位說一聲,

加入"iVIP"由於是利益的集大成者,

所以確定加入後得繳交一筆加盟費,為台幣NT$3920元!

換算下來一天只要NT$10.74元,一個月(30天的話)只要約NT$322元!

如果後來發現自己不適合從事這一份事業,也可以選擇退出,

14天內全額退費,14天後按天數計算,

負責的歐易亞公司會根據您加入的時間按照比例把當初您加入的費用退還給您!

由於iVIP所得到的利益是可以無限延伸的,所以非常適合永續經營!

第二年如果您想繼續經營的話,只要繳交每年NT$1000元的續約金就可以了!

不過很少人會放棄賺錢的機會,所以沒有續約的人是非常少的!


您已決定想要直接成為iVIP當自己的老闆並賺更多的話


以下網址是ivip的介紹與成功案例以及媒體報導獎項:

http://ivip.conn.tw/ivip7/index.php?member=5891855


                   按此馬上加盟IVIP iVIP的行列
加入記得要注意右上角一定要有5891855的授權碼
因為這樣『艾琳』才有義務教您喔!!


有錢人之所以有錢,是因為他們把握每次可以賺錢的機會,

機會擺在您眼前了,就看您想不想抓住他囉!!


也歡迎問到您滿意您再加入也可以 畢竟這是一個機會 問是不用錢的 放心吧!!

請直接留言或者加『艾琳』的MSN:『艾琳』_hong@msn.com

 即時通:『艾琳』_hong@kimo.com

請告知您的小名和MSN帳號喔,叫我『艾琳』就好

對了 『艾琳』想幫助更多的人 所以如果您有幫『艾琳』推薦這一篇文章 (右下角按推)

並告訴『艾琳』您是第幾個推(您沒有說就不算囉)

您可以告訴『艾琳』您哪篇文章也需要『艾琳』的推薦  『艾琳』很樂意也幫您推薦您的文章
興趣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佳潔@eileen1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